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地原点于1977年由国家测绘局投资建设,1978年建成交付使用,点址位于陕西省泾阳县永乐镇北流村,距西安市约36公里,总占地面积39200平方米。
大地原点由主体建筑、中心标志、仪器台、投影台四部分组成。主体建筑为七层塔楼式圆顶建筑,建筑面积为500平方米,高25.8米,半球形玻璃钢屋顶,可自动开启,以便天文观测。
中心标志是原点的核心部分,用玛瑙做成,半球顶部刻有“十”字线。它被镶嵌在稳定埋入地下的花岗岩标石外露部分的中央,永久稳固保留,“十”字中心就是测量起算中心。仪器台建在中心标志上方,为空心圆柱形,高21.8米,顶部供安置量仪器用。在距中心标志36米处的周围地面建有三个投影台,并以亭台建筑装饰,三投影台的角距为120度,它们的作用是将标志“十”字中心垂直投影到仪器墩面上。全部设施均为原点便于使用和长久保存而建。
大地原点的坐标为东经108°55′、北纬34°32′,海拔高度417.20米。它的建成,确立了我国独立的大地坐标系的起算点和基准点,在经济建设、国防建设和科学技术研究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。2009年9月16日被陕西省政府公布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