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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 题: 政策咨询 |
所在单位: 农民 |
时 间: 2017-08-05 |
内 容: 你好 我想咨询下关于土地政策方面的问题。我是年前在我们村租了几亩地,办了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和房产证,现在我们这划给了西咸新区,这些证该怎么办理?可以办理吗 ?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可以在泾河新城管委会办理吗 ? |
办理现状: 已受理 |
办理结果: 您好,感谢您对泾河新城开发建设的关注和支持!
您反映的问题已经反馈至新城国土部门,经过核实现将相关政策回复如下:
一、网友原办理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继续有效,不需更换。
二、在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完成前,泾河新城范围内如需办理涉及不动产登记事项的,可在泾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继续办理。
特此回复
泾河新城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
2017年8月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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